大理州委政法委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州委政法委人员力量,推动平安法治大理建设,大理州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大理州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大理市城镇户籍,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满1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安排管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
4.持有营业执照或注销营业执照时间不满一年的。
5.有不良征信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三、薪酬待遇
(一)薪酬每月3840元(含五险)。
(二)符合工会相关规定,办理加入工会会员有关手续后,享受工会福利。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17:00时止。
(二)报名采用网络报名,请有意者将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fwzhengzhibu@163.com,联系电话:0872-2428228)。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或学位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扫描件,所有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改为“报名+姓名(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项
(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将组织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通过考核的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连续聘用时间不超过3年。
(四)未尽事宜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