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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江镇:“三个强化”提升社区矫正实效
  • 时间:2024-03-29 10:15
  • 来源:漾濞司法局
  • 作者:王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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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漾江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用“三个强化”有效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门机关监管、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对每一名入矫对象开展个性化矫正、人性化监管、暖心化帮扶,照亮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之路,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跟踪。漾江司法所在走访村组干部、了解其家庭结构、生产生活状况的基础上因人施策,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明确矫正帮扶小组的职能职责,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工作。严格落实“六个一”,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会商、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制度,做到“周闻声、月见人、观其行、知其心”,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调整心态,摆正位置,服从监管,认罪悔罪,认真接受社会教育和改造。




      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利用社区矫正集中学习时间,坚持学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向社区矫正对象阐明犯罪的危害及后果,还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我讲你听活动,相互分享学习法律法规后对自己犯罪行为的重新认识,让其知敬畏、明戒尺、守底线,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自觉服从监督管理。

      三是强化教育帮扶。通过走访村组干部、家访社矫对象家属、与社矫对象谈心谈话,细致分析思想汇报,全面掌握社区矫 正对象思想动态及生产生活情况,对生活困难的协调相关部门给予临时救助;对有就业意愿的矫正对象,多渠道沟通协调提供就业机会,保障其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对思想上有顾虑、有包袱的,认真进行心理疏导,做好思想工作。

      今年来,在册的4名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3次,参加公益劳动3次,开展走访1次,开展心理疏导5次,1人得到临时救助,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