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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检察:【两进三下】家门口的宣告写好未成年人案件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 时间:2023-08-31 50:19
  • 来源:漾濞县检察院
  • 作者:高建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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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检察官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改正自己的错误,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接过不起诉决定书时,被相对不起诉人苏某某对在场的检察官和网格员等人作出郑重承诺。

家门口的不起诉宣告会



     8月30日下午,在巍山县紫金乡某村民小组,漾濞县人民检察院对1名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未成年人举行相对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公安民警、网格员、辩护人及法定代理人参加宣告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涉罪未成年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向法定代理人送达督促监护令。在场公安民警、网格员、辩护人及法定代理人分别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对监护人进行教育指导。苏某某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

写好未成年人不起诉

“后半篇文章”



     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对涉罪未成年人既需依法惩戒,更要教育帮扶。漾濞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通过社会调查、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把“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到位,写好未成年人案件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漾濞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两进三下”试点工作,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