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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政法委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时间:2015-03-17 41:15
  • 来源: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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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政法委内设机构综治办、维稳办、610办、政工科、执法监督室、办公室、铁路护路办,人员编制数12人,现有人数14人。2015年重点将涉及综治维稳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日常办公顺利进行。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和规范,我单位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完善预算编制。以科学合理、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依法理财的思想为指导,坚持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有效降低单位行政运行成本,保障单位日常工作有序进行。我单位预算编制只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部门基本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漾濞县政法委,其中行政单位1个,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四、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政法委2015年预算总收入200.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00.7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万元,占总支出的70%,项目支出59.7万元,占总支出的30%。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政法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6%。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政法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7万元,如综治维稳经费,常委部门经费等开支。

 

 

 

 

 

 

 

 

附件1

漾濞彝族自治县政法委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200.7 

一、基本支出

141 

   其中:经费拨款(补助)

 200.7

工资福利支出

105 

        专项收入拨款

 

商品和服务支出

2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 

三、单位其他资金收入

 

二、项目支出

59.7 

  1、事业收入

 

项目1 综治维稳经费

50 

  2、经营收入

 

项目2 业务经费

3 

  3、其他收入

 20

项目3 巩固平安县经费

2 

 

 

项目4 610办经费

1 

 

 

项目5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费

3 

 

 

项目6 常委部门经费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