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安网”建设的通知
  • 时间:2013-11-11 41:15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各乡镇、县级政法各部门、县社管综治成员单位:

    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推进云南长安网群建设的通知》(云政法电[2013]66号)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委政法委的重视关心下,在电信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由县委政法委、县社管综治委主办的“漾濞县长安网”现已开通试运行。网站下设:政法要闻、决策部署、政法风采、平安漾濞、法治漾濞、队伍建设、部门工作(法院天地、检察风云、警方传真、司法行政、森警之窗、驻漾部队)、党的建设、调查研究、专项活动、群众工作、乡镇动态、政法文化(书画、摄影、文学创作)等栏目。为加快推进“漾濞县长安网”建设,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 “漾濞县长安网”建设

    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推动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漾濞县长安网”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要确定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长安网的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将网站开通信息及时通知到各内设科室和基层政法单位,乡(镇)通知到村(社区)及综治成员单位,积极组织浏览投稿。努力把长安网建设成为支撑领导同志决策的舆情基地,政法综治部门信息交流的展示平台,广大政法干警、综治干部交流学习的精神文化家园,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政法综治部门的桥梁和纽带。相关工作情况将列入平安建设及政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建立稳定的通讯员队伍

    请各乡镇、县级政法各部门、县社管综治成员各单位单位于11月6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漾濞县长安网”信息报送工作的分管领导、通讯员的姓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号码和QQ号书面报送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传真:7520901)。

    三、严格信息审查和报送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云南长安网—中国长安网云南频道”信息报送制度》,严格对信息稿件进行内容及保密审查,并按要求填写《“漾濞县长安网”稿件报送审核表》,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第一期报送于11月6日前完成,以后每周报送一次。

网    址: www.ybxzfw.gov.cn(或在“搜狗”引擎中搜索)

投稿邮箱: ybxzfw@126.com

附件:《漾濞县长安网稿件报送审核表》


                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3年10月29日

附件:

漾濞县长安网稿件报送审核表

 

报送单位

作者

报送时间

标题

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部门领导

审核意见

政法委

审核意见

备注

正文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