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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 时间:2014-12-27 27:17
  • 来源:县委政法委 县委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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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4年6月12日县委农办《关于配合做好发展高原特色生态农业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调研工作的函》和县委办《关于对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省委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州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漾办发〔2014〕11号文件),最近,由县委农办牵头,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人员参加,深入到我县各乡镇,就发展高原特色生态农业、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两个内容进行了调研。现将创新农村社会治理调研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工作的做法
    (一)选优配强“三委”班子成员。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关键也在农村。农村基层党总支、村民委员会、勤廉委员会是创新社会治理所依靠的最基本、最直接、最关键的力量,全县紧紧抓住村级换届契机,选优配强村级党总支、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强化“三委”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村级组织真正发挥出带动发展、服务群众、凝心聚力的积极作用。使每位班子成员都能成为新时期党在农村政策法规的宣传员、产业引导的指导员、民事纠纷的调解员、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员。
    (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引导农民发家致富,是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物质基础,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发挥政府的管理与引导作用,科学论证并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特色经济产业,大力发展核桃、烤烟、茶叶、苹果、枇杷、葡萄、西瓜、鱼腥菜、黄瓜等特色农作物种植,发展肉牛、奶牛、生猪、黑山羊、土鸡等特色畜牧养殖,发展重楼、续断、桔梗、石斛、龙胆草、灯盏花等林下中药种植。积极组建特色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土地流转,入股规模经营等方式,加快发展新型产业。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定出目标、列出项目、明确责任,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解决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道路交通、医疗救助、住房、养老、环境保护等民生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得到实惠。在政府的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不断拉近干部与农民之间的距离,消除干群关系紧张的局面,让农民能说话、敢说话,成为真正的“当家人”, 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用群众的方法治理农村。
    (四)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乡镇、村(社区)两级定期开展各种不稳定因素大排查,落实解决措施。特殊人群的管理控制工作日益完善,对社区矫正人员一人一档管理;对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建档管理;对重点上访户等重点人员定期上门沟通疏导、掌握动态;对流动人口实行规范管理;对精神病人高度关注、全力救助;积极排查登记“两案”人员、涉军群体、民办代课教师,做好重点时段的稳控工作。
    (五)加大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与化解。整合资源,切实开展好矛盾纠纷的排查与化解,加强乡镇、村综治维稳工作信息排查队伍建设,实行各村主任兼任乡政法信息员,充分调动并利用村组干部在群众威信高、情况掌握,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和人民调解委员的职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之间的调解工作沟通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使调解工作做到全覆盖。继续落实以案定补、以案奖补政策,充分发挥行业调解、民间调解的优势,对调处成功的重大矛盾纠纷给予奖励。
   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工作的经验
    (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点多面广,困难和问题较多,加之资金财力有限,改变现状非一朝一夕所能,必须做好长期攻坚规划,从点滴做起,锲而不舍,逐年改观。要将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纳入财政预算,继续做好村村通道路的硬化工作。增加农村体育文化娱乐场所,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发挥体育文化正能量,扫荡“黄赌毒”丑恶残余。增加环境卫生资金投入,将“三清洁”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在广大农村修建数量适当的垃圾池,集中垃圾,定时处理。在公路沿线,人口集中村庄,设置卫生清洁员。让广大农村卫生清洁有人抓,有人管,将卫生清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创新便民利民工作方法,简化办事程序。各级党委政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真正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咨询,认真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在现有制度措施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新规律,进一步健全完善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的组织机构、责任义务、工作制度,规范工作内容和方法,抓好片区中心警务室、村(居)委会治调中心、治调中心户组织建设,完善保障措施,使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运转。积极探索民事代办员制度,在村干部中明确一名民事代办员,专门为村民办理户口、宅基地、生育、低保等各类民生事务,集中接受群众咨询,受理委托事项,反馈办理信息。加强乡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把涉及民生审批的部门全部纳入服务中心管理,推行实行“窗口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服务模式。
    (三)强化基层综治维稳力量的协调与联动。乡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人员,是基层综治维稳力量的主力军,因此必须配强配齐基层的政法队伍。要按照上级要求,在乡镇原综治维稳中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基础上,整合组建乡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由乡镇分管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副书记任中心主任,负责全面工作,人员由综治维稳、公安、信访、司法和网格巡查员等组成,中心人员除公安外实行集中办公、综合服务,对辖区内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统一交办、归口调处、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大力推进政法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加强政法信息资源整合,强化政法信息资源共享。
    (四)不断加大农村的法制宣传力度。高扬法治大旗,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源头治理工程,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经常组织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板报、标语、文艺节目等形式,向农民宣传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发放资料,开办专栏等方式,让村民能学到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学校要定期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司法部门要经常深入农村办法律讲座,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农民遇到的法律问题。加大路线方针、法律法规、惠民政策、社会公德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让各项政策、法规深入人心,打造农村社会治理的良好环境。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利用定点接访、带案下访、约谈、互联网信箱等方式,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
    (五)建立与完善农村综治维稳工作定期通报和分析研判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挂片包村负责综治维稳工作制度。乡镇领导联系全村,职工联系各村民小组,综治维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乡镇、村、村民小组三级都有人负责综治维稳工作的责任体系。有效促进综治维稳工作责任的落实。乡镇、村、村民小组各级定期召开本辖区的综治维稳工作通报分析研判会,共同研究分析近期综治维稳形势,部署综治维稳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纠纷,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化解措施,对重大矛盾纠纷,切实落实包案领导和包保责任,并视纠纷性质、矛盾大小、化解难易程度等逐级上报。
    三、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对农村社会治理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两手抓”,即: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狠抓社会治理,二者互为保障、促进。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加强对“治保会”、治安防范组织的领导,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要切实做到:每月研究一次本村的治安状况,每月组织村治保人员开展一次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每月开展一次对本村违法人员的谈心谈话和对其家人的座谈了解,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法制、安全知识的宣传和讲座,每周落实一名村干部实行治安巡逻带班制度。落实重要财物守护制,坚持外来人员日常过问登记制,认真组织本村村民开展社会治安工作。村与社、社与户主层层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物。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社干部的待遇,选好配强村级治保干部,充分调动治保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村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治保会制度,加强管理、教育,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真正使其在治安管理、防控中发挥解决纠纷、掌握信息、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作用。以村建立调解委员会、义务消防队和违法人员帮教小组,发挥青年人以巡逻为主、老年人以守护为主的治安防范格局,堵塞漏洞、群防群治,形成合力。
    (三)进一步关爱弱势群体。随着农村大量青壮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壳化现象更加严重,农村成为老人、妇女和儿童的留守地,农村社会问题更加复杂,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真心服务老百姓,关心五保户、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农村的基层干部,特别是村治保会要以关爱弱势群体为重点,组织他们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讲授有关安全防范知识,使外出务工的人员在外安心务工,在家的老人、儿童安心生产、生活、学习,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四)加强对农村社会面的控制。深入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着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强对易发案部位和地点的控制和管理工作,减少违法活动的条件,使违法活动和社会丑恶现象无藏身之处。扎实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各项安全工作,进一步巩固“平安漾濞”建设。整合各方面力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加强社会矛盾调解制度建设,共同维护农民权益。充分发挥乡镇综治维稳服务中心作用,疏导调解因土地、宅基、水源、排水、电力、道路、婚姻、家庭、生产经营等矛盾引起的纷争,避免矛盾激化酿成可防性案件,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建立健康、文明、科学、稳定的新型社会关系。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制教育,反对腐朽思想的侵蚀,用健康的文艺作品占领农村阵地,使“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在农村无立足之地,培养良好的村风、民风,从而促进农村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