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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召开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宣判大会
  • 时间:2019-09-12 15:15
  • 来源:漾濞县司法局
  • 作者:赵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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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11日,漾濞县在县法院审判室召开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宣判大会。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到场宣布特赦决定,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工作人员、被特赦社区服刑人员亲属到场参加特赦宣判会。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带领漾濞2名被特赦的社区服刑人员现场接受宣判和特赦。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体现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定,对依据20191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正在服刑的部分罪犯实行特赦。漾濞此次2名被特赦的社区服刑人员均符合特赦令第七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条件。这在指导思想和思路上与我国一贯坚持的对未成年犯罪人争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是一致的,具有教育感化功能,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