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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70年 我和政法的故事——我与司法所一起成长
  • 时间:2019-09-05 56:09
  • 来源:漾濞县司法局苍山西司法所
  • 作者:罗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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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70年 我和政法的故事

——我与司法所一起成长

以前一提到司法所别人都是一脸疑惑,不知道!没听过!这是什么部门?有什么职能?

2009年我参加高考,机缘巧合,那一年云南省司法厅和教育厅定向招录了一批少数民族司法行政干部进行培养,我很幸运的成为了其中一员。和其他同学不一样的是我从踏进校园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是司法行政队伍的一员了,其他同学对我是有所羡慕的,他们认为我毕业就能就业,没有压力,也不用努力,大学四年可以尽情的玩乐,其实我是有压力的,因为我是带着责任和使命踏进大学校园的,我的责任是把握机会学习好每一门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养,这样才能顺利完成学业;我的使命是在完成学业以后回到家乡从事基层司法所工作至少5年。带着这样的责任和使命,通过我的努力我顺利完成了大学学业。

在学校时我曾无数次幻想过自己在工作中如鱼得水,为群众排忧解难,得到群众认可表扬的场景,20139月,我怀着满腔的热血来到这个憧憬了四年的办公岗位,在漾濞县司法局苍山西司法所做司法助理员。当时司法所没有独立的办公楼,只有两间镇政府分配的办公室,四个工作人员,一台电脑,办公环境非常简陋。

司法所有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等九项工作职责,人民调解为群众排忧解难,社区矫正帮助犯罪人员改过自新,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司法所的工作开展情况直接影响着全镇的发展,为全镇的社会治安、和谐稳定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司法所为了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而在常住人口四万多人的辖区,每天都有很多群众到所里申请调解纠纷,有怒发冲冠,非要见党委政府领导讨说法的,有横眉冷眼,为邻里之间小事互不让步的,也有流泪哭诉,子女不赡养的;有遇到麻烦受了委屈的,也有蛮不讲理恶人先告状的……

记得我第一次接待的纠纷当事人是一个壮汉,那天,他愁眉苦脸地走进办公室,我心想他应该是遇到什么难事了,然后热情的给他倒了杯水,礼貌的询问他需要什么帮助,可他开口就开始破口大骂,不仅骂纠纷对方当事人,还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我一头雾水,没听懂他要表达的事情,一下子不知所措。隔壁办公室的同事闻声赶紧过来帮我解围。原来这个壮汉是一个老上访户了,平时好吃懒做,他把1.5亩的承包田有偿转租给了别人,双方签订了协议,协议期限为五年,他把租金花光以后又想把地拿回来,现在租期还没有到,是他想耍无赖,每天到各个部门上访、谩骂。同事首先对他咨询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解答,向他解释了双方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他的做法属于违约,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然后对其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他这才安静下来,默默离开了办公室。我在一旁也感觉也上了一堂实践课,意识到现实和想象原来有那么大的差距,所学的理论知识应该如何用到现实工作中去,突然成了我工作中的一大难题。

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是社会中的重点人群,是一支灰色大军,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我深刻意识到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监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开始接受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有的认罪态度差,有的心理承受能力差,有的不愿意不服从管教,态度傲慢,自觉性差,自我定位有很大的问题。

社区服刑人员杨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收到法律文书后,杨某按规定时间来到司法所报到,我们按相关流程对她办理了入矫手续,没有什么异常。在服刑期间,杨某每周、每月按时汇报思想动态,但是在一次谈话中,杨某的一个朋友给她打来电话,从杨某的话语中我们听出杨某可能有未经请假离开县城的情况,杨某可能对我们说了谎。第二天,我们决定“突袭走访”,来到杨某家门口我拨通了杨某的电话,问你今天在什么地方?在做什么?杨某镇定的回答,我今天在家休息呢,哪也没去,我说:那你开门吧,我们在你家门口呢,我们来走访一下你近期的生活动态。杨某顿时慌了,在电话里支支吾吾的,果然,她根本没有在家,而是私自去了下关。我告知她立马回家,并到司法所报到。杨某没有意料到突如其来的走访,被吓到了,在两个小时内赶到司法所,我们严肃的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给了一次书面警告,并在集中教育学习的课堂上进行通报,也给其他人一个警示作用。从那以后,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端正了态度,认真遵守各项规定。

现在,县司法局建起了社区矫正基地,每个月司法所都会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基地进行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目前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从思想上摆正了自己的态度,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服从司法所管教。社区矫正也真正发挥了作用,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帮助曾经误入歧途的服刑人员,改过自新,重回社会。

为了在辖区内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全县和谐稳定出一份力,“学法懂法,心明眼亮;不学不懂,迷失方向”,“守法畅通无阻,违法寸步难行”,我们常常这样和群众说,我们不是法律的创造者,但我们是法律的搬运工,法治宣传是一项永久的工作,我们不敢怠慢。创建法治乡镇,创建民主法治村,建设法治宣传街道,做展板、发材料、放广播、上法治课、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客户端、法律机器人,我们抓住一切能够宣传的机会和平台把更全面的法律知识宣传给更广泛的群众。

今年是我在苍山西司法所工作的第六年了,司法所成长了,我也成长了。苍山西司法所现在已经是州级规范化司法所,组织机构规范、队伍建设规范、工作操作规范、基础设施规范。而我,思想觉悟提升了,工作业务提升了,工作经验丰富了,在每一项工作中或多或少都能有所收获了。现在出门不会再有人问,司法所是什么部门,是干什么的?相反,总是能在不经意间听到群众说,你们这件事,找司法所呀,他们能给解决的。我们的努力总归是没有白费的。未来的路还长,我愿意践于行,感于心,做一颗螺丝钉,为司法行政工作继续发光发热,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