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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普法小故事
  • 时间:2019-09-09 58:09
  • 来源:漾濞县司法局
  • 作者:袁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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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普法小故事

2009年的春天里,因工作需要,我从乡镇调入漾濞县司法局,并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此与普法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相伴相惜十多年,与普法事业一起成长。

回望细数不尽的普法往事,我不禁泪湿眼底,感慨万千。十多年前,当我踌躇满志、激情飞扬地走进漾濞县司法局时,正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后期,用一句不恰当的比喻,可以说当时全县的普法工作是“百业待兴”。一方面是普法痕迹资料寥寥无几,严重缺失,除了有“五五”普法规划和几份工作总结外,其他的资料基本没有。另一方面当时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被社会和人们认同,认为普法是“可有可无的事”,而且是司法局分内的“独角戏”,工作局面打不开,开展工作感觉比登天还难。面对全县普法工作的现状与组织的信任,我一度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与焦虑中。

“打铁还需自身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理顺、规范和有力推进全县的普法工作,我带领宣传股的同志一头扎进了档案室,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用了2个月左右的时间,不仅把“五五”普法档案材料全部补齐、整理规范,而且制定出台了县普法办公室职责、县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普法重点任务责任分解与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双普法”责任制的落实,采取联合多样方式邀请乡镇、县普法成员单位的相关业务人员来县普法办参观、学习业务。通过我们严谨的工作作风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不仅“内强了素质”也“外树了形象”,有力地带动和促进了全县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全县形成了普法“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为“六五”“七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六五”普法伊始,为建设法治宣传主阵地,我们首先在县城主要街道建设“彝族法治宣传一条街”。当时,县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基本上拿不出钱来统一实施。怎么办?我就带着宣传股的同志进机关、跑单位,一个单位一个单位上门游说,动员普法成员单位共同筹资建设。哪段时间,基本上可以说是“跑断了腿磨破了嘴”,有些单位反反复复跑了三四次。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一个多月的奔跑与游说,终于动员了30多个县级部门参加建设。在此基础上,我们又以“一条巷、一户院”为主大力实施农村墙体法治文化,扩大、延伸普法覆盖面。今天,你来到漾濞县,无论是行走在县城街头还是进村入户,映入眼帘的到处是一幅幅栩栩如生的“法治宣传灯塔牌”和“农村墙体法治文化”,她不仅传递着法治的声音也美化亮化了城乡人居环境。

20145月的一天晚上,漾濞县灯光球场灯火辉煌、人山人海,一场唇枪舌剑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知识辩论赛在这里激烈展开。经过2个多小时的角逐,最后漾濞一中高中部和初中部代表队分别夺得分组桂冠,张蕊、吉梦琪、王南婷、郑小筱4个同学获得“最佳辩手”称号,这只是漾濞县普法历程中的一个剪影。通过几十年的努力,如今漾濞县的普法事业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时代,普法工作已经从县司法局唱“独角戏”发展到了“法治漾濞、人人有责”的大普法格局,法治宣传方式从传统模式进入到了“普法+互联网”的融媒体新时代,普法已经从单纯的法制宣传发展到了普治并举的法治宣传。“六五”普法期间,漾濞县被表彰为大理州普法先进县、漾濞县司法局被表彰为大理州普法先进单位、有5人被表彰为大理州普法先进个人、漾濞县检察院被表彰为省级普法先进单位。截止2018年,全县创建州级法治乡镇3个、创建州级“民主法治村”47个,有2名司法所长先后被司法部表彰为先进个人。

没有刀光剑影,没有冲锋陷阵,作为一个普通的基层普法者,可能终生也不会有惊天动地的伟业和催人泪下的事迹。但是,我们坚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传递着法治社会以人为本、为民惠民的理念。每一次法治宣传就能教育一批群众、每一次的法律解答就能安抚一颗受伤的心灵,深感作为普法工作者肩上的责任重大。当下,法治的力量,正如细雨润物,悄然融入每一国人的日常生活和行为当中,播种法治正引领时代脉搏,我们的普法事业,正在以它细水长流、滴水石穿的不倦,默默谱写着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赞歌。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未来,我将以更加昂扬地斗志、更加奋发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漾濞建设新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