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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燕分飞各西东,亲情感化止纷争
  • 时间:2020-04-01 49:15
  • 来源:漾濞县人民法院 常婷
  • 作者:漾濞县人民法院 常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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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漾濞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内,法官没有像往常一样高居审判台,原本冰冷的“原告”“被告”称谓也被温馨的“丈夫”“妻子”替代,大家围成半圆而坐,对一件第二次起诉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对抚养权争执不下,经法官悉心调解,在和谐的家事审判调解氛围中,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最终和平离婚。

妻子小静(化名)和丈夫小斌(化名)于2017年5月相亲认识,确定恋爱关系后同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19年3月生育儿子小可爱(化名)。婚姻应该是美好的,但有时也会有变数。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缺乏沟通,夫妻常为琐事争吵,致使感情日益疏远,小静在生下儿子小可爱后一直生活在娘家,与小斌分居至今。2019年7月,小静到法院起诉离婚,在小斌的一再保证下,小静撤回起诉。2020年2月,小静再次将小斌起诉至法院,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要求离婚,并要求儿子跟她生活。

经过庭审,法官结合双方感情生活实际,依照婚姻法的规定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符合离婚条件。但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一直争执不下,为避免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法官对小静和小斌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先后单独做思想工作,平复他们激动的情绪。听着法官推心置腹的话语:“即便小孩随哪一方生活,双方都是其血缘上的父母,这是铁定的事实……”、“但双方一定要从自己的抚养能力和有利于小孩成长、教育的角度去考虑抚养问题……”、“即便跟随父亲或者母亲,对方均可以探视小孩,这些既对双方有利,又对小孩的成长有利……”、“相信小孩长大之后,会理解作为父母的爱以及当下你们所做出的选择和决定……”,小斌最终同意离婚后小可爱随小静生活,并承担抚养费。签收了民事调解书后,二人平静的离开了法院。